我市将开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整治
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,营造良好教育生态,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。近日,株洲市教育局下发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》,将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。
整治重点
在职教师在校外兼职兼课的
在职教师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培训的
在职教师从事家教家养的
教师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的
处理措施
1.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个人,给予取消评奖评优、职务晋升、职称评定、工资晋级、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处理,并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处分。
2.对于出现违反规定行为的教师所在单位,取消当年综合类荣誉评选资格,同时,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对其负责人追责。
欢迎监督
各地各校将通过网站、公众号等途径公布举报电话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31-22663717。
对查实的人或事,一律严格处理,并及时通过教育网站、微信公众号及其他媒体公开曝光。市教育局将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督导,问题严重的单位将在全市进行通报。